航空警察局高雄分局安檢隊15日在一名陸籍汪姓船員背包內查獲攜帶未申報之美金6萬元、人民幣10萬元。這是自6月28日《洗錢防制法》修正實施以來,高雄機場查獲的第二件旅客攜帶超額貨幣案件,雖然該名旅客表示不清楚相關規定,但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高雄機場分關仍依違反《洗錢防制法》,將超額貨幣沒入,沒入美金5萬元及人民幣8萬元,約186萬元新臺幣。
航警局16日再次呼吁,旅客若攜帶大量貨幣、黃金條塊出(入)國境,一定要向海關申報,以免造成自身權益受損。由于各個國家、地區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不一樣,海員、以及其他因需要出差等出入境的朋友,一定不要隨身攜帶過多的現金。
中國:20000元人民幣
根據我國海關規定,出入境時可攜帶20000元人民幣或5000美元以下的現金(可帶等值外幣)
中國臺灣:60000元新臺幣
依據規定,攜帶現金新臺幣出入境以60000元為限。如果所攜帶的新臺幣超過該項限額,應在入境或出境前事先向“中央銀行”申請核準,持憑查驗放行。
不過,臺灣對于攜帶外幣入境則不予限制,但超過等值美金10000元現金的人員,應報明海關登記,未經申報將依法沒入。此外,人民幣的上限為20000元。(所以,上文所述事件中,中國臺灣海關從美金6萬元、人民幣10萬元罰沒了美金5萬元及人民幣8萬元。只剩下了1萬美金和2萬人民幣。)
美國:10000美元
游客攜帶超過一萬美元現金、旅行支票或者其它貨幣形式例如人民幣等,都須向海關申報,并對現金的來源作出合理的解釋,例如現金如果來自所出售房產,務必出示出賣房產的憑據等。特別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攜帶一萬美元現金不申報,當事人最高可面臨50萬美元的罰款以及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。
加拿大:10000加元
攜帶1萬等值加元以下的現金(包括人民幣在內),無需申報;超過上述金額則需如實申報。
澳大利亞:10000澳元
據澳有關規定,凡攜帶1萬(含1萬整)以上澳元及等值外幣現金入出澳國境,必須向澳海關申報,如攜帶本票、旅行支票、個人支票、匯票,還須按照海關工作人員或警察要求填寫可轉讓證券表(BNI)申報,否則可能會被罰款或起訴。
泰國:不少于20000泰銖
需攜帶20000泰銖(即折合人民幣4000元或等價的外幣)以上,否則將會被泰國海關將拒絕其進入泰國國境。
在各國的規定中,也有一些比較特殊的規定,這時就需要市民出行前特別留意。比如泰國,凡是隨身攜帶不足20000泰銖或等價的外幣,將視其為無正常消費能力的人員、存在非法移民的傾向,泰國海關將拒絕其進入泰國國境。
即使入境時使用信用卡消費,也仍然要看你隨身攜帶現金的數量。也就是說,國內市民赴泰國游玩最好還是隨身攜帶足夠現金,以防被抽查。
德國:10000歐元
根據德國海關規定,游客需攜帶不得超過10000歐元入境。
法國:7622歐元
根據法國海關規定,游客需攜帶不得超過7622歐元入境。
韓國:10000美元
根據韓國海關規定,游客需攜帶不得超過10000美金入境。
另外還需注意的是,在國外購物時也需要注意很多東西是不能隨便帶入境的,一經查出,將會被沒收銷毀。
(一)動植物及其產品、微生物、生物制品、人體組織、血液及其制品
(二)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物品
(三)非居民旅客擬留在中國境內的總值超過人民幣2000元的物品
(四)超過1500毫升酒精飲料(酒精含量12度以上),或超過400支香煙,或超過100支雪茄,或超過500克煙絲
(五)超過20000元人民幣現鈔,或超過折合5000美元外幣現鈔
(六)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和其它限制進境的物品
(七)分離運輸行李,貨物、貨樣、廣告品
1、各種武器、仿真武器、彈藥及爆炸物品;
2、偽造的貨幣及偽造的有價證券;
3、對中國政治、經濟、文化、道德有害的印刷品、膠卷、照片、影片、錄音帶、錄像帶、激光視盤、激光唱盤、計算機儲存介質及其它物品;
4、各種烈性毒藥;
5、鴉片、嗎啡、海洛因、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癮的麻醉品、精神藥物;
6、新鮮水果、茄科蔬菜、活動物(犬、貓)除外、動物產品、動植物病原體和害蟲及其他有害生物、動物尸體、土壤、轉基因生物材料、動植物疫情流行的國家和地區的有關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應檢物;
7、有礙人畜健康的、來自疫區的以及其它能傳播疾病的食物、藥品或其他物品;
1、無線電收發信機、通信保密機;
2、煙、酒;
3、瀕危的和珍貴的動、植物(均含標本)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;
4、國家貨幣;
5、海關限制進境的其它物品。
(一)文物、瀕危動植物及其制品、生物物種資源、金銀等貴重金屬;
(二)居民旅客攜帶需復帶進境的單價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照相機、攝像機、手提電腦等旅行自用物品;
(三)超過20000元人民幣現鈔,或超過折合5000美元外幣現鈔;
(四)貨物、貨樣、廣告品;
(五)其他需要向海關申報的物品。
a)列入禁止進境范圍的所有物品;
b)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手稿、印刷品、膠卷、照片、影片、錄音帶、錄像帶、激光視盤、激光唱盤、計算機儲存介質及其它物品;
c)珍貴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物;
d)瀕危的和珍貴的動植物(均含標本)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。
e)國家規定禁止出境的其它物品。
a)金、銀等貴重金屬及其制品;
b)國家貨幣;
c)外幣及其有價證券;
d)無線電收發信機、通信保密機;
e)貴重中藥材;
f)一般文物;
g)海關限制出境的其它物品。
1、人民幣:旅客攜帶人民幣進出境,限額為20,000元,超出的不準進出境。
2、外幣:旅客攜帶外幣進境,數量不受限制,但旅客攜帶現鈔折合5,000美元以上外幣的,進境須向海關申報;復帶出境時,海關憑旅客本次入境時的申報單核對放行。
出境旅客攜帶外匯現鈔折合5,000美元以上的,海關憑銀行出具的"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"放行。
3、金、銀及其制品攜帶規定
出境旅客攜帶在我境內購買的金、銀及其制品過50克的,海關憑中國人民銀行印制的《特種發貨票》放行。
4、中藥材、中成藥攜帶規定
旅客攜帶中藥材、中成藥出境前往港、澳地區的,總值限人民幣150元;前往國外的,限人民幣300元。
旅客攜帶用外匯購買、數量合理的自用中藥材、中成藥出境,海關驗憑蓋有國家外匯管理局統一制發的"外匯購買專用章"的發貨票放行。
麝香、虎骨、熊膽及其制品,以及超出規定限值的中藥材、中成藥不準攜帶出境。
5、文物攜帶規定
旅客攜帶文物進境,如需要復帶出境,應在入境時向海關詳細申報。
攜帶文物出境,海關憑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在文物上蓋的鑒定標志"火漆印"及文物古籍外銷統一發貨票,或文化行政管理部門開具的《文物出境許可證》查驗放行。